为保证我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政策的连续性,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市资源规划局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中涉及部门名称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详见附件),请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gtjlyc@163.com。
附件: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