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政干〔202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决定,任命:
孙 蕊同志为市行政学院院长,任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刘树梅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嵇景岩同志为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杨 超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刘向英同志为市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尚 瑞同志为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任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关龙艳同志为哈尔滨开放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吕岩林同志为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免去:
李 兵同志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免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勾庆杰同志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免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迟有勇同志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免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常忠军同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徐广斌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王 思同志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杨 薇同志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陈树森同志市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